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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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07-13

鄂建协〔2021〕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含分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提升行业自律水平,持续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湖北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湖北省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首次参评:凡符合《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申报条件的会员企业,均可申请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2.年审:2019年度、2020年度取得我会授予的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

二、工作安排

首次参评及年审企业须于8月15日前完成申报。

三、申报办法

1.首次参评的会员企业自愿申报,市(州)会员企业由市(州)建筑业协会审查推荐,中央在鄂、省直会员企业直接向湖北省建筑业协会申报。

2.所有参评企业需进行网上资料填报,填报时登录湖北省建筑业协会网(网址:www.hbjzxh.org.cn),点击协会工作中的“信用评价”进入“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登录用户名、密码(用户需注册账号)。根据企业情况在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页面上提交信用评价申报材料。

3.首次参评企业需填报基础资料、信用承诺,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三项缺一不可,否则系统不能通过)。年审企业在信用评价系统填报基础资料即可。

4.首次参评企业在完成网上资料填报的同时,还须将基础资料、信用承诺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向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名单附后)提出申请。各推荐单位受理企业申请后,应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登录网上平台提交审核结果,并于8月20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资料报送我会。

四、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及授牌推介

信用评价结果将上传至信用中国(湖北)及相关网站,并适时进行授牌推介。

五、相关要求

信用评价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参加评价的企业必须客观、真实、完整地填报信息,严禁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做好申报受理等工作,切实对企业负责;信用评价指导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实施全程监督,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

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企业,年审结果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的,做降级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瑰丽  罗文敏

联系电话:027-87362225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A座8楼804室

网    址:www.hbjzxh.org.cn(湖北省建筑业协会网)

 

 

附件:

1、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doc

2、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推荐单位名单.doc


 

 

湖北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7月13日